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字〔2009〕15号《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现公布自学重修和公共课插班重修学生的名单(详见附件),请各院(系)通知学生核查,如有问题,请学生本人在
另,请务必告知相关同学,本学期将严格执行“未经网上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的原则,未上网报名的同学届时将失去重修考试资格。
特此通知。
关于核对自学和公共课插班重修名单的通知.doc
公共课插班重修名单(08-09-2).xls
自学重修学生名单(08-09-2).xls
三江学院教务处
附件一:公共课插班重修名单(
附件二:自学重修学生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