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补充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3-09浏览次数:972

为了进一步强化能力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经研究决定,本科专业从2005级开始,在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要求中恢复外文翻译的要求,现将有关规定补充如下:

1、学生必须完成与课题相关的不少于1万印刷符号以上的外文资料译文(约3000汉字)一篇,要求有电子版,存档时,同时要附有外文原文的电子版;

2、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选择外文资料,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和指导,认真批改学生的译文;

3、艺术、建筑、语言(英语、日语、汉语言文学)类、可以根据本专业的培养要求,自行考虑对学生加强外语应用能力训练的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4、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指导教师填写)作以下调整:学生姓名学号由一列分成两列;增加了一行:

“外文资料翻译    □好 □一般 □较差 □无此项要求”

请各有关院系注意及时进行表格更新,更新后的表格可以到实践教学科下载。

附: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

三 江 学院教务处 文 件(补充规定).doc

 

 

 

 

                                   三江学院教务处

OO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