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文件
校教字〔2008〕71号
关于做好2009年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
暨省优秀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43号)和《三江学院校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建设与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决定组织2009年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限额择优推荐参评2009年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近年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省或学校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08年12月底,主要是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省或学校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申报成果应为2004年以后所取得。
5.申报的成果原则上须是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教改教研项目。
6.跨学校(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如由我校教工主持,包括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的全过程,可向我校申报。每项成果的主要合作单位不得超过3个。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者(项目负责人)提交:
(1)《推荐书》(附件四)及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2份;
(2)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
2.成果所在单位负责:
(1)对成果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
(2)在《推荐书》上填写成果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3)形成《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五),书面文本一式2份,以EXCEL格式提交电子稿。
3.申报者(项目负责人)请按照《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附件三),认真准备上述材料。文字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请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教学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4.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人及相关审核人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2009年1月7日前,申报者(项目负责人)完成《推荐书》和成果总结,并提供完整的附件材料,报所在院(系)、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初评,并填写推荐意见后于1月9日前报教务处。
1月13日前,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校级优秀成果奖项目进行评选。
1月16日前,确定推荐参评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修改完善材料,送交教务处。
五、成立校教学成果评审组织机构
(一)评审委员会
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对校优秀教学成果的评审。
(二)评审办公室
成立评审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教学成果的申报、初审和评审委员会会务工作。
主 任:陈云棠
副主任:梅杓春、许品芳
成 员:郭红、穆荣华、俞华、罗殷、祁新意
六、奖励与奖金
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教学成果特别突出的,可授予特等奖。对成果主要完成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本次奖金额为: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七、其它
文件及附件可从教务处网站及OA系统下载。
申报材料请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15室);
联 系 人:祁新意; 联系电话:7025、7562;
电子信箱:qi_xinyi@sju.js.cn(接收电子版材料)
附件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三江学院校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三: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
附件四:三江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五:2009年三江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三江学院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校教字〔2008〕71号:关于做好2009年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暨省优秀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