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9-23浏览次数:1039

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根据《三江学院重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校、院(系)两级管理的原则,本学期的重修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只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体育不安排重修。

二、重修申请采取自愿的原则。重修形式有自学、插班和组班重修三种。

1、自学重修:本学期自学重修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一。报名时间2008923926。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向各院(系)反馈专业类课程的自学重修信息,院(系)负责将信息及时报有关教师,并在课程结束后安排学生考试。公共课则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

2、插班重修:仍然采用人工报名的方式。学生如选择插班,可先查询本学期的课表(查询办法见附件四),请注意是否与正常上课时间有冲突,如有,则只能按照上一条的要求进行网上自学重修报名。

1)公共基础课程插班重修:学生直接向教务处申请,申请时须认真详细地填写《三江学院插班重修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科(行政楼二楼207)。申请时间:2008923927。课程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

2)专业类课程插班重修:由各院(系)自行组织,申请者直接向院(系)申请。插班学生的信息须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由各院(系)安排学生考试。

所有重修考试成绩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教学行政科Ⅱ。

3、组班重修:根据今年新修订的《三江学院重修管理办法》规定,对毕业班最后一学年开设的课程,或因专业停招等原因而导致学生在标准修业年限内没有重修机会的专业类课程,可由各院(系)专门组织重修,但须将组班重修方案统一报教务处审核。

三、重修信息核查:

928前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自学重修和公共课插班重修学生的名单,届时请院(系)通知学生上网核查。如有问题,请学生本人在1010前到教学行政科(行政楼207室)更正,过后教务处将不接受任何变更请求。专业类课程插班重修学生的核查工作由各院(系)自行安排。

附件一:自学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附件二:《三江学院插班重修申请表》

附件三:网上课表查询方法

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doc

 

                                 

                  

                   三江学院教务处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