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基础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主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形式,教师授课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三江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校教字〔2007〕8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自第四周起至第十四周结束,本次评价工作的重点原则上为2005级本科、2006级的本、专科以及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但各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评价重点。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成同行专家组,于
根据学校《关于规范试卷管理和抽查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07〕79号)的要求,各单位应于
三江学院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