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3-14浏览次数:1682

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根据《三江学院重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校、院(系)两级管理的原则,本学期的重修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只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体育不安排重修。

二、重修申请采取自愿的原则。重修形式有插班和自学两种。

1、自学重修:本学期自学重修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一。报名时间2008315319。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向各院(系)反馈专业类课程的自学重修信息,院(系)负责将信息及时报有关教师,并在课程结束后安排学生考试。公共课则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

2、插班重修:仍然采用人工报名的方式。学生如选择插班,可先查询本学期的课表(查询办法见附件四),请注意是否与正常上课时间有冲突,如有,则只能按照上一条的要求进行网上自学重修报名。

1)公共基础课程插班重修:学生直接向教务处申请,申请时须认真详细地填写《三江学院插班重修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科(行政楼二楼207)。申请时间:2008年3月173月21课程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

2)专业类课程插班重修:由各院(系)自行组织,申请者直接向院(系)申请。插班学生的信息须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由各院(系)安排学生考试。

所有重修考试成绩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教学行政科Ⅱ。

三、重修信息核查:

323前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自学重修和公共课插班重修学生的名单,届时请院(系)通知学生上网核查。如有问题,请学生本人在325前到教学行政科(行政楼207室)更正,过后教务处将不接受任何变更请求。专业类课程插班重修学生的核查工作由各院(系)自行安排。

                务 处

               2008年3月13

附件一:自学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步骤附件一.doc

附件二:《三江学院插班重修申请表》附件二.doc

附件三:网上课表查询方法附件三.doc

(全文)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