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字〔2007〕72号《关于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下学期开学后的补考和缓考安排在3月1日—3月9日,考前答疑安排在2月23日—2月29日。为了保证补考、缓考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学期末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答疑:2月23、24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公共课答疑,各院(系)在此基础上明确有关专业课程的答疑时间,并请辅导员在给学生寄发成绩单时务必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请补考学生在假期认真复习,做好考试准备。
二、关于考试组织和管理:
(1)教务处负责在2月24日前制定出公共课的考试日程,各院(系)在此基础上制定专业类课程的考试日程(尽量避开周末),并请务必于2月26日前交教务处统筹安排考场。
(2)各院(系)在放假前必须尽快统计出各门专业类课程的补考和缓考学生的名单,并将试卷在1月25日前交校文印室印刷。
三、每门补考、缓考课程都须配有考生签到表,与试卷一并捆扎。
教务处
2008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