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江学院专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规程(修订稿)》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要求专科各专业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计划中安排好毕业设计(论文)这个教学环节。为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在《三江学院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试行的过程中,我们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调查研究和认真讨论,对(试行)稿进行了修订,现将《三江学院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修订稿)》(见附件)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院(系)必须根据本规程(修订稿)的要求,制定或修订本院(系)各专业专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大纲或实施细则,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各专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要求,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注重保证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修订后的大纲或实施细则,于本学期结束前,发至电子信箱jiangsh@sju.js.cn 。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检查的一个重点内容,各院(系)务必将学校的规程及本院(系)的大纲或实施细则通知到每一位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老师和有关学生,严格按学校的规定认真抓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
附件:三江学院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修订稿)
三 江 学 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