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江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修订稿)》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6-12-20浏览次数:2548

关于印发《三江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修订稿)》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在《三江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试行的过程中,我们广泛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调查研究和认真讨论,对工作规程(试行)稿进行了修订,现将《三江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修订稿)》(见附件1)和《三江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附件2)印发给你们(也可以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在进行03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请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可以直接填写手册中的表格,也可以填写电子表格,两种办法任选一种。使用电子版表格必须用A4纸打印并按照规程(修订稿)的要求装订成册。
各院(系)必须根据规程(修订稿)的要求,修订本院(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大纲或实施细则,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各院(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要求可高于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如可要求学生进行外文翻译、外文文献摘录,进行实验、实物制作等。关键是要符合本院(系)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修订后的大纲或实施细则于本学期结束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或发邮件到电子信箱jiangsh@sju.js.cn
毕业设计(论文)是评估检查的一个重点,各院(系)务必将学校的规程及本院(系)的大纲或实施细则通知到每一位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老师和03级本科生,要严格按学校的规定抓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
《三江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请到教材科领取。
附件1:三江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修订稿)
附件2:三江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三  江  学  院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