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6-11-01浏览次数:3391

关于结合期中教学检查
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教学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为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较为全面客观的评价,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决定结合期中教学检查,进行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不仅在全校进行通报,并将作为教师评聘、晋级的基本依据。本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安排如下:
1. 各院(系)、各教学单位于11月3日(周五)前上报本单位同行专家评价组名单和听课计划。
2. 11月4日至11月30日,学校评价专家组和同行专家评价组对本学期担任课程教学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同时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评教工作。
4. 12月2日前各院(系)、教学单位完成学生评教和同行专家评价的统计工作,将结果报教务处。
5. 12月10日前教务处完成本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综合统计工作,评价结果将在《教学简报》上公布。
附件:三江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