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三江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三江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三江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三江学院 2018年12月5日校人字18-4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