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5作者:来源: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字体: 设置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夏秋季征兵工作,根据省高校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1、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长:丛懋林
常务副组长: 周更生
副组长:仇存进
 员:沈军军、刘邦奇、陈宁慧、李云涛、孙碧群、季丹军、王芳、刘万美、郁政宏、高鹏、陈荣桂、张峰、谢卉、王希宾、吴明明、周学军、李佳、刘树凤。
2、征兵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武装部)
 任:仇存进
 书:张家凯
3、各学院征兵工作小组
各学院的征兵工作小组由院学工负责人担任组长,学院辅导员参加,负责本院征兵工作。
二、征集对象、年龄、条件、办法
(一)征集对象的主体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前满18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三)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应征地。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三、报名时间、方式、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前。
2、报名方式: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3、咨询电话:025-52897074,
                 15345188661(张老师,入伍政策流程等)
                 15345188718(束老师,入伍学费补偿等)
四、征集程序
1、征兵工作在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人民武装部负责,各学院征兵工作小组负责各学院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等工作
2、各学院征兵工作小组做好本院学生报名登记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兵役登记花名册(见附件1),各学院填好并盖院章,请于7月8日前将该表上报到武装部办公室张家凯老师处。
3、征兵工作办公室组织应征报名学生进行体检、复检等工作,各学院征兵工作小组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五、相关部门工作
1、人民武装部:全面负责组织和协调好各学院征兵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学院征集学生信息登记表,组织体检和政审,与上级兵役部门保持联系,协调处理有关征兵工作方面的事宜。
2、各学院:要根据我校夏秋季征兵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学院征兵工安排,做好学院暑假期间参加征兵工作辅导员的安排,协助武装部开展各项工作。
3、校办:负责出具校相关证明及办理盖章手续等。
4、财务处:协助做好补偿学费下发等工作。
5、教务处:负责做好学生入伍学生学籍管理相关工作。
6、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服义务兵学费补偿工作政策解读等工作。
六、其他工作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关系军队质量建设和应征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好。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学院要紧抓“深入动员,广泛宣传”这个重点,召开一次动员大会,传达精神,宣讲政策,做到领导、老师都参与征兵工作,每名学生都知晓征兵政策。
(三)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为入伍学生提供政审、学籍管理、学费补偿等方面服务。如需盖学校公章,学生先到学院填写《用印申请表》,后到校长办公室盖章。
(四)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全省应征女青年征兵工作,具体征兵任务和有关规定、征集女兵的组织方法,以省政府、省军区正式通知为准。
(五)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征兵结束后,上级主管部门会给学校一定的经济补助,学校将从此项经费中,对学院和辅导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1: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
附件2:三江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审核表
附件3:办理流程
    附件4:《南京警备区司令员曹新民就2015年征兵政策答记者问》
附件5: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办理流程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校党字15-3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