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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学生食堂区域水电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10-25  发布者:后勤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安全合理使用水电资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食堂水电资源由南京江务劳务有限公司食堂管理部负责日常统筹管理和使用管理,动力保障及维修部负责水电使用和设施情况的监督、检修、保养。

    二、学生食堂内部现有的水电设施维护、维修由食堂业主自行负责,公共部分的水电设施维护、维修由南京江务劳务有限公司动力保障及维修部负责。

    三、在学生食堂内经营的业主要增强节水节电观念,杜绝浪费水电行为,爱护食堂公共水电设施。

    四、凡是需要水电新开户或增容的学生食堂区域经营业主,需向食堂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食堂管理部联系动力保障及维修部相关人员到现场共同勘查认可后报学校后勤处审批,在后勤处批准后由后勤处确定具体施工方案,施工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五、禁止私自改动水电设施和超负荷用电,一经发现有违规使用水电行为或造成水电设施损坏,食堂管理部将向行为责任人追偿损失,同时给予500-2000元罚款,并将违规行为记入学生食堂综合考评。

    六、在学生食堂内经营的业主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交纳水电费,延期不交水电费,学校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停止供水供电,并按欠费金额*5%/天的标准收取滞纳金。

    七、学生食堂经营业主不得利用公共洗手池、公共卫生间的水进行洗刷、拖地和私拉乱接公共区域电源,如发现业主有以上违规使用行为,将给予500—1000元/次罚款,同时追偿相应损失费用。

八、任何个人在非火灾情况下禁止开启消防栓水龙头(消防栓位置严禁遮挡和占用)。如发现私自使用消防栓行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水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学生食堂业主要加强经营区域内水电的管理和使用,应派持有水电上岗资格证的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水电设施和管网,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更换;食堂管理部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食堂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安全隐患等现象将责成相关食堂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食堂,将进行经济处罚并停业整改。

十、食堂管理部负责每日对学生食堂公共部分水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关闭水电设施,节约水电,发现设施损坏及时报修。

十一、在学生食堂日常水电使用情况监督主体包含:南京江务劳务有限公司食堂管理部、动力保障及维修部和保洁员,食堂经营业主要自觉服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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