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
发布人: 孙传峰 发布时间: 2018-12-03 访问次数: 32

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取暖、烧水。

二、 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电热设备用完要立即切断电源,未经教师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私自拉接电源。

三、实验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各分室指派专人保管。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人人重视做好安全防患工作。

四、实验室各房间的指定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除仪器故障,消除隐患,严禁仪器故障工作,严防损毁仪器设备,确保仪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七、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电气系统,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手段。

八、各实验室的门、柜钥匙,由实验室负责人专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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