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用品领用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6-13浏览次数:2267

关于办公用品领用时间调整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从即日起,校长办公室对外办公用品领用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周一、周三、周五上午8301130

周二、周四下午14001630

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对外开放,用于办理学校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在非规定时间领用办公用品的,须提前和校长办公室李端芳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5-5235496615345188880,领用地点:行政楼A211室。

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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