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用品领用时间调整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从即日起,校长办公室对外办公用品领用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周一、周三、周五上午8:30—11:30
周二、周四下午14:00—16:30,
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对外开放,用于办理学校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在非规定时间领用办公用品的,须提前和校长办公室李端芳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5-52354966,15345188880,领用地点:行政楼A211室。
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校长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