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11-06浏览次数:920

关于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报告会”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职成院:
     原定于11月2日(周五)举行的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报告会,现改在11月1日(周四)8:30在三江会堂举行,报告会由省委党校副校长黄文虎教授主讲,报告会后陈万年校长就学习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作重要讲话。请全校中层干部、全体党员、全体学生辅导员准时出席(有课的除外),各单位负责人在前排按席卡位就坐,其他同志按座位表就坐。
    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秘书)将参加报告会的人数于今天下午下班前报校(党)办李云涛处。
    特此通知。
 
 
校长(党委)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