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耀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彭耀春同志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
夏文蓉同志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
同意接受王建军同志辞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职务的请求;
同意接受滕永文同志辞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职务的请求;
特此通知。
三 江 学 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