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通识教育经典阅读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22-06-10浏览次数:10

校教字〔2022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典阅读活动是通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开展经典阅读系列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经典阅读所获学分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通修)类”课程平台“素质拓展”类学分。

第三条  经典阅读系列活动遵循“学校指导、学院主导、全员参与”原则,线上线下同时开展。


第二章  资源与活动体系


第四条  线上线下资源

1.线上资源:学校构建线上通识教育资源库,开设经典阅读计划专题栏目,栏目内容与“三江学院经典阅读百本书目(详见附件)”内容相匹配,对应文学经典鉴赏、艺术审美体验、哲史智慧探索、社会融合贯通、生命文明探索、科学发展对话六大模块,每个模块包含对应的经典书籍、视频、导读与文本资源。

2.线下资源:在各校区设置通识教育百本书目开放式书架。

第五条 经典阅读系列活动体系:学校经典阅读活动体系由校级活动、院级活动(含班级活动)构成,通过经典阅读相关活动的开展,遴选一大批优秀学生,推广经典,服务社会。

1.校级活动:校级活动由校团委、校图书馆、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活动包括:专家导读活动、读书节主题活动、经典报告/诵读会、经典阅读读书分享会、经典阅读暑期社会实践、线上线下共读一本书等内容。

2.院级活动:院级活动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参与活动。内容包括:经典阅读主题团日活动、经典书目教师读书分享会、经典书目学生读书分享会、经典阅读其他相关活动等内容。


第三章  组织与分工


第六条  教务处负责经典阅读活动体系构建和规划工作。

第七条  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负责经典阅读的质量监控工作。

第八条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校团委负责具体落实校级经典阅读活动,指导二级学院开展相关活动。

第九条  图书馆负责落实读书节等主题活动,负责通识教育百本书目的采购、加工等工作。

第十条  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组织与实施专家导读活动、院级经典阅读活动等,发动本学院师生参与。

第十一条  书院负责动员书院师生全员参与,落实与推动校院两级经典阅读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二条  经典阅读学分获得方式采取学时制,学时参照《三江学院通识教育素质拓展课程模块修读说明》中经典阅读模块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经典阅读系列活动除可从“三江学院通识教育经典阅读百本书目”选择书目外,还可自行选择专业相关的经典名家书目。其中,所选的“三江学院通识教育经典阅读百本书目”原则上需占50%以上。

第十四条  学校提供经典阅读相关活动经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三江学院通识教育“经典阅读”书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