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三江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2024年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总计划范围内合理调整,如有特殊情况,请单独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1、报送工作细则与计划:2025年11月17日前,各学院制订完成并报送本学院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
2、完成选题工作:2025年11月2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
3、任务书下达:2025年12月10日前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4、开题报告:2026年1月7日前学生完成开题报告等材料,并报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中期检查工作:2026年3月18日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包含学生电子签名、论文题目、论文类型、关键词、选题来源、研究方向、导师信息、论文进度与质量等)。
6、答辩工作:2026年5月17日前完成第一批次答辩,2026年6月24日前完成第二批次答辩。各学院落实定稿、查重、评阅和相关环节的检查工作。由各学院在各批次答辩前自行组织预答辩或抽检等方式进行质量保障。
7、第一批发布成绩:各学院务必在2026年5月22日前完成第一批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发布、论文最终稿上传工作。
8、第二批发布成绩:各学院务必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发布、论文最终稿上传工作。
9、归档、总结:2026年6月10日前提交评优材料;6月25日前各学院整理归档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7月3日前提交重点课题结题材料。
10、9月份补答辩:2026年9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补答辩与重修答辩工作,9月14日前完成答辩及成绩发布等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注意事项
1、注意流程的时间节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流程均会设置截止时间,请相关人员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各项工作。
2、资格审查:为保证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各学院应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除公选课和任选课外凡累计有32学分(含32学分)以上课程未通过者,不能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答辩前,学院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除公选课和任选课外学生课程累计未通过学分应低于16学分。各学院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文字复制比和AIGC检测结果一般不得超过30%),同时按照要求进行毕业答辩资格审查,符合要求方可参加答辩。
3、选题与任务下达:选题提倡真题真做、应用型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任务书在报送答辩安排后需要修改的,指导教师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4、答辩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一周,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并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并将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名单、答辩日程安排(网上填报)以及未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视具体情况,可在企业现场组织答辩。具体要求见《三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规程》。
附件1:三江学院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人员设置及毕设细则备案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