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经进入后期阶段,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第二批次答辩、评优及重点课题结题验收、归档等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次答辩工作
做好答辩前质量保证与答辩后最终成绩为70分以下的复检工作,于2025年6月22日前完成第二批次答辩。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第二批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发布,上传答辩后论文最终稿。
二、评优工作
1.推荐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为学生本人完成,成绩优秀;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
(3)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2.推荐原则和限额
(1)校级优秀
文字复制比一般不得超过20%,推荐数量不超过学院参加毕业论文(设计)人数的3%。
(2)推荐省优
已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单篇论文文字复制比15%及以下;成果丰富(在省级或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学科竞赛获奖、取得专利或企业应用证明等)。
推荐省优备选名单限额数量如下: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人数300以内:2篇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人数300~800:3篇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人数800以上:4篇
3.公示及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将校级优秀和推荐省优的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推荐并参照评优申报材料及格式要求,填写《三江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三江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信息汇总表》。在6月13日前将“推荐表”、“信息汇总表”、推优公示截图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复评。
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材料10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校档案馆保存。
三、重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
1.材料上报:9月12日前
指导教师对照“验收标准”填写《三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重点课题结题验收表》、《三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并提交申报表中所列预期成果的支撑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审核后将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审核验收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并发文公布通过验收的毕业论文(设计)重点课题。
四、有关材料的提交时间要求
请及时将材料提交给刘小蕾老师,行政楼A310室,联系电话4921。
1.校级优秀和推荐省优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材料:6月13日前。
2.三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第二批次):6月25日前。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6月30日前。
4.重点课题结题验收材料:9月12日前。
5.毕业论文(设计)补答辩与重修答辩工作:
报送答辩计划:9月8日前
补答辩与重修答辩:9月15日前(答辩前一周抽检)。
补答辩与重修答辩成绩发布、终稿审核等工作:9月17日前。
教务处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