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2年3月批次)的通知

发布者:樊德平发布时间:2022-04-2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3月)的通知》,为深化产学合作、产教融合,现组织开展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23月批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六类:(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3)师资培训项目;(4)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5)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6)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经教育部组织评审,20223月批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290家企业提供项目支持,具体名单见附件:2022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二、参与条件

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进行申报。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按具体要求完成申请。

2)项目申报分为两个阶段:

项目申报阶段:项目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系统,其中,申报书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先由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教务处加盖教务处章后再上传平台。上传后先由学校审核再提交企业评审,企业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立项阶段。

项目立项阶段:项目负责人在平台上传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书需经学校办理好协议流程后上传系统。提交后先由学校审核,再提交企业审查。

四、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学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学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学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学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五、时间安排

(一)申报

自即日起我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二)立项名单发布

16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9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39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有关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相关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获取。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樊老师,电话:15345188684

 

附件: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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