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水平和创业能力,学校面向全体一年级学生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分别开设《“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基础》、《“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基础》两门必修课程。
目前,“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已建立由36人组成的任课教师团队,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继续面向全校公开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授课教师,请有志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老师们积极报名。通过遴选后,学校将组织教学团队开展学习讲座、常规培训及集体备课等教学教研活动,共同建设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
一、课程介绍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 包括《“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基础课程》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两门必修课程,每门课程各0.5学分,共同组成1个创新创业教育必修学分。该2门课程面向全校一年级学生开设,采用“课堂教学+网络课程”的模式,每门课程课堂教学约8学时。课程通过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小组讨论与角色体验相结合、经验传授与创业实践相结合,注重参与式、体验式、讨论式和项目化教学,使学生掌握创新创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了解创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激发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遴选对象
我校所有在职专职教职工(含辅导员、行政人员、专业教师等),计划遴选约10人。
三、授课教师基本要求
1.在校工作1年及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热爱教学,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教学技能和教学素养,能适应课堂教学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3.责任心强,能积极投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生面授指导等教学工作,积极主动参与课程建设;
4.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有一定实践研究成果(包括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互联网+、挑战杯及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赛事,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承担相关课题等);
5.承担过创新创业类课程教学任务、已参加创业相关培训和资格认证、有创业实战经验者优先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课程建设与教学任务
1.教师应积极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教学任务,参与教学培训、教学研讨、集中备课及教学设计等课程建设;
2.原则上每学期承担课堂教学不低于16学时。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相结合,注重案例教学和校外教学资源的引进。教学内容应具有一定宽度和广度,在考虑全体学生共性需求的基础上,激发各专业学生对创新创业的兴趣与认识,帮助学生了解创新创业基本规律、基本逻辑、基本方法和成为创业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五、有关说明和要求
1.通过遴选加入“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团队的教师应首先保质保量完成所在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和教学任务,经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批准后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教育教学活动,其承担的课程教学任务和课程建设工作不计入本单位个人工作量,有关课堂教学任务另行按学校标准支付课时酬金。
2.“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团队成员将优先获得创新创业相关教学支持、资源支持、竞赛支持、大创项目立项支持;同时学校将有计划组织授课教师参加相关创新创业教育培训,资助获取相应的创新创业导师证书及国内国际资质认证。
3.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并鼓励创新创业类选修课、通识课授课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和竞赛指导教师以及具有创新创业指导经验的辅导员进行申报。
4.经我院审核同意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非教学岗授课老师,还需根据《三江学院非教学岗位人员兼课管理办法(试行)》,办理相关手续。
5.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审核授课教师申报表并签署意见后,于1月7日前统一将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57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联系人:张珍;电话:52354997。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