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办高校马克思去义学院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加快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民办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特成立全国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暨思政课建设研究会。

第二条本会是在各民办高校党委的指导下自由组织的,对新时代民办高校马克思主学院建设与思政课建设发挥咨询、示范、指导、引领作用的专家组织。

第三条研究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加强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谋发展。

第四条研究会的理事,由各民办高校推荐1位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理事实行期制,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可根据工作要适当调整

第五条研究会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常务理事若干名,每届任期3年,根据工作需要设秘书处,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发挥咨询作用针对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与思政课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经常性地开展深入、科学的调查研究,向所在学校提交咨询建议和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咨询。

第七条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示范作用,积极探索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与思政课建设与改革创新的路径。

第八条发挥指导作用。加强对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思政课的教学改革与创新进行指导,不断提升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与思政课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第九条发挥引领作用。组织理事发挥专业、学识、科研等方面优势,在意识形态领域有效发声、引领與论,为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与思政课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研究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经验,协调工作第十研究会不收取会费。召开全体理事会议及其它研讨会,以及开展经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工作,按成本收取费用不足部分,由承办院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