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位任课教师:
为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进一步整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结合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堂教学“九个不允许”的规定》,请各教研室
和各位任课教师遵照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堂教学“九个不允许”的规定
一、坚决不允许在课堂教学中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言论;
二、坚决不允许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党的领导人庸俗化的言论;
三、坚决不允许在课堂教学中出现背离党的两个“历史决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言论;
四、坚决不允许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出现违背中央定性的言论;
五、坚决不允许在课堂教学中出现丑化党和国家、人民军队的言论;
六、坚决不允许在课堂教学中放任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言论,夸大扭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以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历史上的曲折;
七、坚决不允许在课堂教学中出现美化西方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的言论;
八、坚决不允许在课堂教学中出现鼓吹宗教信仰的言论;
九、坚决不允许在课堂教学中发泄个人牢骚。
凡出现以上所涉任何一种情况的教师,将根据有关党纪校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