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吴其瑾奖教金”评选办法

时间:2020-06-08浏览:186

为了褒奖广大教职员工对三江教育事业的贡献,不断提高我校课堂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三江学院创始人之一、三江学院名誉理事丁承憼教授出资捐赠设立了“吴其瑾奖教金”。为做好奖教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出资人意向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协商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名额与奖励金额

“吴其瑾奖教金”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5人,其中专任教师3人,行政管理人员2人,奖励金额为每人4000元。

二、评奖对象

参评人员须同时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与我校有正式劳动关系者;

2.在我校工作10年以上者;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三、评奖条件

(一)专任教师的评奖条件

1.热爱教学工作,积极从事教学研究与改革,对待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行为规范,有良好的师德教风。

2.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近三年每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为优秀者。

3.学术研究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者。

4.积极参与教师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近三年教师培训考核合格者。

5.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二)行政管理人员的评奖条件

1.遵纪守规,职业道德良好。

2. 热爱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履行岗位职责。

2.管理服务能力强,有改革创新意识。

3.善于学习研究,积极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一般教师节前后发布评选通知。

2.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吴其瑾奖教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单位提出个人申请,由所属单位择优推荐,每单位限推1人。

3.各单位将确定推荐人选的申请审批表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如论文、获奖证书的列目等送交人事组织部。

4.人事组织部负责审核材料,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初步候选人,并通过校网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人事组织部将确定的初步候选人名单提交奖教金奖金捐赠人,由其本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以及学校进行最终评定。

五、获奖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1.获奖人员应勤勉工作发挥先锋模范带着作用。

2.获奖人员应积极参与队伍建设的传帮带工作。

3.获奖人员应努力开拓创新,持续为学校贡献智识。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人事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