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号,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6〕10号,附件2)《三江学院关于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2025年版)》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6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内。专项计划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管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国家安全学、教育学、人工智能、应用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二、报考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2. 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如符合专项计划条件的,须填写《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核表》(附件3)及《三江学院关于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2025年版)》中的《三江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4)。申请人须自行关注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的具体招生计划及招生单位联系方式(附件5、6)。
2.相关部门审核。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人事处审核,其他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业务骨干须经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审核。
3.学校审定与推荐。学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队伍建设规划,原则上确定2名推荐人选;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6年6月4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地点为行政楼5424,逾期不予接受。相关申报表格请自行下载。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4977,7586。
附件:见智慧三江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