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6﹞4号)精神,经所在单位初审、职能部门审核、校内外专家评审,现将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具体情况见下表:
类别 | 所在单位 | 姓名 | 考核等次 |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詹悦兰 | 优秀 |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 土木工程学院 | 李涛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4977、7586。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