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丁飞悦发布时间:2026-05-07浏览次数:10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6﹞4号)精神,经所在单位初审、职能部门审核、校内外专家评审,现将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具体情况见下表:

类别

所在单位

姓名

考核等次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詹悦兰

优秀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土木工程学院

李涛

合格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4977、7586。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