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飞悦发布时间:2024-04-1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有序做好我校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46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44号)精神,现将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与我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6.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

7.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认定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

419日至42917时,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报名所需材料、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和附件2。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

2.体检

510日前完成新申报人员体检。我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体检预约操作流程详见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通知。其他注意事项有:

1)体检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要求设置;

2)请有关人员携带体检表(附件3A4纸正反打印,一寸近照一张)自行前往体检;

3)体检结果必须于网报现场确认之前取得,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未复检的,不予认定。请申请人自行安排好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515日前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安排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育教学基础素质和能力测试要求详见附件4

4.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516日—17日到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5424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教师发展中心将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回原件。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1)。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 号)文件精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学历证书等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无误的,可以在下一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直接调用,且不需再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信息中心完善后,点击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模块,根据系统提示,依次选择省份、市、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及确认点,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请报名。

其中需要注意:

“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

“确认点”选择“030三江学院”;

“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

“任教学科”在学科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

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

3.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材料袋封面

1)档案号统一由教师发展中心填写

2)“申请资格种类”,统一填写“高校教师”

3)“申请人单位”,统一填写“三江学院”

4)“申请学科”按本人网上申报情况填写

5)表格“核验情况”栏目,由教师发展中心审核人对照材料逐项打“√”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由学校统一组织(试讲时间20分钟左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由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测试结果统一提供。

(二)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1.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贴在相片粘贴页上。要求: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为相同底版,人像比例合理,正规纸质冲印,尺寸为25MM(宽)×35MM(高),冲印清晰。

3.材料排放顺序: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员自备档案袋,封面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将全部申报材料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上的要求顺序摆放,装入档案袋内。

五、其他要求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2.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高校教师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申报要求和流程,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加入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QQ群号:535061756),未尽事宜将通过QQ群统一通知。

联系人:丁老师,电话:49777586

特此通知。

附件:见智慧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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