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陈伟:2022年度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培训心得

发布者:丁飞悦发布时间:2022-10-18浏览次数:10

        “银色”十月即将召开党的二十大之际,在江苏省委党校进行了为期五天的集中学习研修。来自于多领域的学员,来自于不同单位的著名专家给新的思想火花的迸发创造了可能。其中省社科院夏锦文教授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讲授给我以深刻的触动。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德之大国”、“礼仪之邦”,在德化方面源远流长。之所以“谦谦君子,温如玉”根源自其自身的德行修养之高,内在涵养至深。当历史的车轮碾转进现代工业社会,时代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西方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等思潮的渗透和涌入,民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等教育的主客体亦不例外。高等教育培养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需要兼备道德的感性思维和法律的理性准则。
        “法安天下,德润民心”,法律于民众而言,更像是冷冰冰的统治管理工具,但大家都很清楚的是:社会的安定需要法律这种强约束力的存在,所以,法能安天下,能给予民众需求的最基本的安全感。而道德作用的发挥则偏向于人德性的内化而为,依靠的是社会长期所形成的一种公约式的软约束力和个体内心的自省激励与谴责,相对于法律而言,道德的社会管理特征偏向于软性约束。但无论是法的强制管束特征,还是道德的软性约束能力都是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这两者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
        宏观上,国家的长治久安需要道德和法律的协同运作;微观上,现代社会个人的成长需要法律作为保障型的后盾,道德沁润则作为个人更高层次修养上的需求。在信息社会中,人们所处的角色多元化,触及的社会关系比较复杂。高等教育培养的社会建设者要能较好的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必然要求接受的教育与时俱进的。现代社会的一大鲜明特征是规则性,我们致力于建设一个法治社会。现代社会没有法律是无法想象的,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需要接受较为系统的法律教育,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树立较强的法律意识,培养较好的法律思维,这样才能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求。
        高等教育培养的是“人才”,“人才”的首要要义是“人”,人必须要有一定的道德水准和涵养。无论是法律人,亦或是寻常人。道德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内在特征之一,因此,培养具有较高道德水准的人,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著名教育学家陶行知曾言“学深为师,品正为范”,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用当他人的模范,这就需要其自身具备较好的品行、较高的道德水准。道德教化是从人的内心、从人的本根上进行感化教育,所谓“不知耻者,无所不为”、“知耻而后勇”都是因人内心的感化和自觉、自省而引起的行为变化。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内因起决定性的作用,个人的发展状况与其内在的修养息息相关。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的整体风气与人们整体的道德状况成正相关关系。
        但社会治理显然不能靠单纯的道德熏染和教化,优良社会环境的营造需要道德教化的影响结合法律作用的发挥。道德和法律之间并非对立关系,相反,两者间应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们追求的社会主义法治是一种“良法善治”,良法所弘扬的是积极向上、打击假丑恶,宣扬真善美的道德风尚,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精神,也是社会主义法律在道德上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所承载的道德观念。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不能单纯依赖于软性的道德教化,同时还需要法律提供的可靠的制度保障。这样才能让社会光辉的一面得到宣扬,丑恶的事件得到惩治,拥有一套完备的惩恶扬善机制,对社会主流的公序良俗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人们才会内心自愿主动提升自我道德水准。如此,社会方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在高等教育过程中,大力弘扬法律中折射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大学生们在现实诸多案例中切身体会  法律对善的维护和宣扬,感受到善的意义与力量,对大学生们积极深化自我修养有深刻意义。这种教育不仅仅局限于“思政课程”,所有课程教育都应实现覆盖。当下倡导的“大思政”就是比较好的抓手和契机。当然,道德上的认同,也是法律能顺利实施的重要根基。任何法律的作用发挥都需要经过人们内心的认同内化,进而外化到行为约束。“没有道德修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运用法律解决道德领域突出的问题,惩治失德失信,为良好道德风尚保驾护航,为真善美树立主流标杆,使崇尚美德成为社会流行之风、使成为道德高尚的人成为大众向往的目标,良性双向推动,在社会上形成整体崇尚真善美之风。
        高等教育承担着为社会建设培养输送人才的重要职责,培养的社会建设者“质量”处于什么层次直接关系到未来社会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法治观念树立,学法、用法;另一方面,需要大力提升德化教育,全方位、高品质地提升整体成员的道德水准,以德育人、以德引人。从而带动全社会在德法良性结合的基础上,形成以德提法,以法促德的风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