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飞悦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次数:135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充分发挥青年英才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将开展2021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申报条件、选拔程序、支持方式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师﹝20172号,简称《管理办法》)执行。

一、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选拔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程序推荐本单位教师参加校内选拔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推荐工作。

2.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11日以后出生)。

3.各单位可推荐“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2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参加校内选拔。

4.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

三、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学校统筹配套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推荐:相关单位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审并提出推荐对象。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并公示结果。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45,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4主要业绩和获奖情况的内容和顺序参照附件5填写,且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2.支撑材料一套,包含: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6)。

3.代表性成果一套,包含: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代表性成果目录见附件7)。

4.请每位申报者将推荐表、支撑材料、代表性成果用档案袋装好(申报材料封面目录见附件8),纸质版汇总表(附件45)单独上交。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114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5427),电子版发送至330897003@qq.com,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70268818,逾期不予接受。相关申报材料表格请自行下载。

 

附件:

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4.2021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5.2021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校内评审汇总表

6.支撑材料封面

7.代表性成果目录

8.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

9.《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三江学院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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