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单位报送2021年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丁飞悦发布时间:2020-11-0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最近发布了《三江学院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师字[2020]4号)(以下简称《规定》),请各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并研究制定2021年的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2021年攻读博士和境内外访学

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和开展境内外访学,请有意向申请明年攻读博士学位和访学的教职工,按照《三江学院关于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师字[2019]6号)和《三江学院教师境内外访问学者选派和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师字[2020]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递交申请,经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后交教师发展中心。从202011月开始,读博和访学申请需通过人事管理系统的教职工培训进修应用中的相应模块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112日在OA发布的《关于启用教职工“培训进修”学时申报应用的通知》。

二、2021年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的制定

各单位应重视对教职工的培训进修,在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安排的基础上,制定2021年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见附件)。

(一)计划包括两部分

1.本单位教职工的培训进修安排;

2.本部门职能职责所辖范围的培训进修安排。

(二)培训进修形式、内容

可参见《规定》及附件三江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学时折算标准中所列,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形式。

三、各单位纳入计划的各项培训进修活动,申报学时的时候无需备案,可直接在系统申报;未列入计划内、临时需要组织的培训进修,需提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备案表,再申报学时。

请各单位于1127日前将《2021年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计划》报教师发展中心,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丁飞悦老师OA邮箱。

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5424;联系电话:丁飞悦老师(49777586),武艳老师(49778656)。

 

教师发展中心

2020114

关于各单位报送2021年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计划的通知.doc附件:2021年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