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教职工“培训进修”学时申报应用的通知

发布者:丁飞悦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三江学院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管理规定(试行)》(校教师字[2020]4号)文件要求,为了规范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切实做好教职工培训进修学时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经过校内测试,决定从11月3日开始使用新的“培训进修”学时申报应用。现就“培训进修”学时申报流程及说明通知如下:

一、使用对象

全体专职教职工。

二、主要功能

主要功能为培训学时登记、境内外访学申报、攻读硕博申报。

    三、使用方法

1.登录:登陆智慧三江,点击 “人事管理系统”,进入“培训进修”应用(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2.培训学时登记

(1)个人申报:用于个人培训进修学时申报。从“学时申报、访学”进入,选择“个人申报”角色进入,点击“申请”按钮,再选择“培训学时登记”,填写申请。

(2)单位申报:用于各单位对本部门教职工组织的、各部门在其职能职责所辖范围内组织的各类培训的学时申报,由各单位根据参加人员统一申报,个人无需重复申请。从“学时申报、访学”进入,选择“单位申报”角色进入,点击“申请”按钮,填写申请,添加参加培训人员或直接导入参加培训人员汇总表。

3.境内外访学申请:用于个人境内外访学申请。从“学时申报、访学”进入,选择“个人申报”角色进入,点击“申请”按钮,选择“境内外访学”,填写申请。

4.攻读硕博申请:用于个人攻读硕博申请。进入“攻读硕博”应用,选择“个人申报”角色进入,点击“申请”按钮,填写申请。

5.教职工在访学和读博期间,须每年折算学时在“培训学时登记”中进行申报。各种培训进修形式的学时折算标准见附件2。

    四、其他说明

    1.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组织并已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的培训活动(见附件3),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进行学时申报,单位及个人无需重复申报。

    2.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在学时申报过程中,可随时将完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师发展中心,如有疑问请致电丁飞悦老师,电话:4977,7586。

附件:1.培训进修学时申报使用手册

2.三江学院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学时折算标准

      3.2020年9月至10月各单位已报送培训活动一览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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