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是负责学校人事规划和建设、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职业发展等相关工作的二级职能部门,以三部门合署办公的模式运行。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学校人事规划和建设

1.负责全校人才人事工作的战略规划。研究人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有关人才人事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招聘管理工作。依据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意见,开展人才引进的政策研究与制定、人才招聘的宣传与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聘用相关政策。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岗位聘用合同签订与合同续签、校内岗位流动等相关工作。

4.负责全校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负责研究、制定、开展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

5.负责学校人力成本预算工作。做好各类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人员编制核定、缺编费核算等相关工作。

6.负责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各类人员的聘期考核,以及评优等工作。

7.负责研究制定全校绩效激励政策,管理和运行全校薪酬分配体系;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各类津贴,及国家、学校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的核发工作;负责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酬金核发等工作。

8.负责全校教职工录用、入职、调动、退休、退出、离职、延聘等手续办理。

9.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日常考勤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人事信息管理与利用。

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

1.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

2.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宣传和选树典型等工作。

3.健全师德师风评价机制,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评工作。

4.建立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做好师德师风举报受理和初查工作。

5.做好与师德师风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教师培养培训和职业发展

1.负责研究、制定和落实教师培养和发展的各项政策。

2.负责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工作。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教师资格认定;青年教师“533”培养;学位攻读;境内外访学;指导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培训进修学时日常审核及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及培养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教学沙龙、名师工作室等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5.负责各级各类人才工程、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与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