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三江学院第二期“新教师研习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使新进专任教师(包括思政课教师)尽快融入我校,使无任教经验的新同事更快更好地站稳讲台,以便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也为让每个教师的职业发展走好每一步,教师发展中心现联合我校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第二期“新教师研习营”。研习内容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研习课程安排
研习内容 | 报告人或发言人 | 时间 | 地点 |
开营仪式 | 人事组织部李小红 | 12.26周一下午 | 5422 |
学校事业发展与教师成长 | 陈云棠校长 | 12.26周一下午14:00-15:00 | 5422 |
教师职业生涯规划 | 人事组织部李小红 | 12.26周一下午15:00-15:30 | 5422 |
科研政策与新教师科研 | 科学技术与对外合作处李璐 | 12.26周一下午15:30-16:20 | 5422 |
职称评审与新教师成长 | 人事组织部詹红 | 12.29周四下午14:00-14:45 | 5422 |
教学规范与新教师教学(一) | 教务处俞华 | 12.29周四下午14:50-15:35 | 5422 |
教学规范与新教师教学(二) |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卞钰 | 12.29周四下午15:40-16:25 | 5422 |
教学与科研实践经验分享 | 文旅王芳 | 12.30周五上午8:30-9:15 | 5422 |
学校教研资料及其利用 | 图书馆曾晓锦 | 12.30周五上午9:25-10:15 | 图书馆5楼电子阅览室 |
现代教育技术及其运用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史凌 | 12.30周五上午10:25-11:15 | 6202翻转课堂实验室 |
交流与分享 | 集中听课(共三节) | 本学期1节,下学期2节 | |
授课交流研习 | 下学期 | ||
闭营仪式 | 下学期 |
* 研习时间为初定时间,研习过程中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
二、培训参加人员
(一)以下人员应当全程参加研习活动:
(1)2016年3月1日后入职的应届毕业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包括思政课教师);
(2)2016年3月1日后从其他单位引进我校,但无任教经验教师;
(3)2013年1月1日以后进校但未参加过2016年3月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第一期“新教师研习营”的教师。
(二)教师发展中心单独特别通知参加指定研习活动的教师。
(三)其他未接受过相关培训的教师,欢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感兴趣的专题自愿参加,中心据实核计培训课时。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协助配合做好通知工作,落实到人,上述“二(一)”类教师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请向教师发展中心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联系人:李小红(8690)、张万钰(3606)
2.“2016新教师研习营”群群号:548249255。
3.所有参加“新教师研习营”的教师均将据实核计培训课时。
特此通知。
人事组织部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