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三江学院第二期“新教师研习营”的通知

发布者:张万钰发布时间:2016-11-29浏览次数:104

关于组织三江学院第二期“新教师研习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使新进专任教师(包括思政课教师)尽快融入我校,使无任教经验的新同事更快更好地站稳讲台,以便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也为让每个教师的职业发展走好每一步,教师发展中心现联合我校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第二期“新教师研习营”。研习内容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研习课程安排

研习内容

报告人或发言人

时间

地点

开营仪式

人事组织部李小红

12.26周一下午

5422

学校事业发展与教师成长

陈云棠校长

12.26周一下午1400-1500

5422

教师职业生涯规划

人事组织部李小红

12.26周一下午1500-1530

5422

科研政策与新教师科研

科学技术与对外合作处李璐

12.26周一下午1530-1620

5422

职称评审与新教师成长

人事组织部詹红

12.29周四下午1400-1445

5422

教学规范与新教师教学()

教务处俞华

12.29周四下午1450-1535

5422

教学规范与新教师教学()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卞钰

12.29周四下午1540-1625

5422

教学与科研实践经验分享

文旅王芳

12.30周五上午8:30-915

5422

学校教研资料及其利用

图书馆曾晓锦

12.30周五上午9:25-1015

图书馆5楼电子阅览室

现代教育技术及其运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史凌

12.30周五上午10:25-1115

6202翻转课堂实验室

交流与分享

集中听课(共三节)

本学期1节,下学期2



授课交流研习

下学期



闭营仪式

下学期


* 研习时间为初定时间,研习过程中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

   二、培训参加人员

   ()以下人员应当全程参加研习活动:

   (1201631日后入职的应届毕业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包括思政课教师)

   (2201631日后从其他单位引进我校,但无任教经验教师;

   3201311日以后进校但未参加过20163月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第一期“新教师研习营”的教师。

   ()教师发展中心单独特别通知参加指定研习活动的教师。

   ()其他未接受过相关培训的教师,欢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感兴趣的专题自愿参加,中心据实核计培训课时。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协助配合做好通知工作,落实到人,上述“二()”类教师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请向教师发展中心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联系人:李小红(8690)、张万钰(3606)

   2.2016新教师研习营”群群号:548249255

   3.所有参加“新教师研习营”的教师均将据实核计培训课时。

   特此通知。

人事组织部教师发展中心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