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基本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10浏览次数:1230

一级

指标

及分值

二级

指标

及分值

考 核 内 容

检查内容

计分参考

满分值

实得分





一、党组织自身建设

25

1-1组织机构设置(5分)

1-1-1    校级党组织、院系级党组织健全,各级党组织设置合理、规范。校级党组织都要设立纪检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1.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及组织机构概况汇报材料

2.校级党组织设置的批复文件

学校各级党组织未按要求设置的,扣2-5分。未设立纪检机构的,考核结果不合格。

5


1-2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务工作人员(10分)

1-2-1 各级党组织按时换届选举,党组织负责人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组织负责人变动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各级党组织人员组成名单;

2.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的会议记录;

3.院系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任命产生时,上级党组织的任命文件;

4.党组织负责人变动时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文件。

1.学校各级党组织没有按时换届选举,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3分为止;

2.校级党组织负责人没有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扣2分;校级党组织负责人变动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扣2分;

3.院系级党组织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扣2分。

5


1-2-2 党务工作队伍健全,党务工作人员数量与学校的规模大小相匹配,除党组织负责人外,校级党组织有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1.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2.进行实地访谈。

未按照规定匹配专职党务人员,扣2-5分。

5


1-3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10分)

1-3-1 党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制定有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并能落实;党务工作活动记录完整,党务工作文档管理规范。

1.党建工作文件,应包括年初计划、年终总结;

2.党务工作活动及会议录;

3.党务工作各类文件、统计报表等。

1.党建工作无年度工作文件或内容不全,扣1-3分。

2.党务工作活动及会议没有相关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全,扣1-3分。

3.党务工作各种文档没有规范存档的,扣1-2分。

5


1-3-2 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参加人员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基本制度建立健全。

1.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记录;

2.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党组织民主评议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相关材料。

1.党组织中心组织学习缺1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

2.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无学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2分。

3.不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有1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

4.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基本制度或执行不好,扣1-2分。

5















二、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

20

2-1确保办学方向(5分)

2-1-1 积极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1.党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议和决定相关记录及部署各项任务的文件;

2.党组织关于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相关材料。

1.党组织无学习上级党组织决议和决定的记录,扣1-2分;

2.示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部署相关工作的,扣2-5分。

5


2-2参与重大决策,引导监督学校依法办学

5分)

2-2-1 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对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务预算、基本建设、招生收费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引导和监督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

1.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的会议记录;

2.党组织针对学校重大事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材料。

1.党组织未参与学校的重大问题研究,扣2-5分。

5


2-3发挥团结凝聚作用

5分)

2-3-1 党组织能较好地团结和凝聚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在学校的带头模范作用,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的满意率高,党组织负责人在党员中的满意率高。

1.党组织与学校骨干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进行座谈交流的会议记录;

2.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工作满意度的测评表。

1.党组织没有多渠道了解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需求,没有调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模范带头作用,扣2-3分;

2.党外群众对学校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满意度低,扣1-2分;党内群众、党员对党组织负责人工作满意率低,扣1-2分。

5


2-4开展群团与统战工作

5分)

2-4-1 坚持党建带团建,选择优秀青年党员教师做团的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统战工作,对民主党派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做好党外高级知识分子、民族和宗教人员的工作。

1.学校党组织分管共青团工作人员名单,校级团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名单;

2.学校共青团工作计划和总结等相关文件;

3.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材料、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相关文件材料。

4.学校教代会、工会建设的有关文件和工作档案材料;

5.学校工会、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措施;

6.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相关材料;

7.学校党组织关于做好党外高级知识分子、民族和宗教人员工作的相关记录。

1.学校党组织无人分管共青团工作,扣2分,校级团组织无专职工作人员,扣2分;

2.学校共青团无工作计划和总结或计划和总结内容不全,扣1-2分;

3.团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学生会和社团管理工作不规范,扣1-2分,学生校园文化生活不丰富扣1-2分;

4.学校教代会、工会没建立,扣2-3分,教代会、工会制度不健全,未定期开会、换届,扣2-3分;

5.对民主党派的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不力,扣1-2分;

6.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宣传不落实,扣1-2分;

7.对党外高级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师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关心照顾不够,扣1-2分。

5


三、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

35

3-1党员管理工作(5分)

3-1-1 建立党员登记制度,党员登记和信息统计及时、完整;认真执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积极督促党员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做好党员组织关系保存工作,对关系不能及时转出的党员,学校继续做好关心、联系和教育工作;流动党员管理规范、到位,积极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能够按时交纳党费,党费管理和使用符合要求。

1.学校党员的登记制度和信息统计资料;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制度和执行情况;

3党员组织关系档案文件;

4.流动党员管理的具体措施,流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相关记录;

5.不合格党员按照规定进行教育处理的文件决定;

6.党员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说明。

1.党员的信息制度不完善、统计资料不全,没有及时更新,扣1-2分;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执行不好或未及时督促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扣2-3分;

3.党员组织关系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扣1-2分;对组织关系没有及时转出的党员未联系、关心,扣1-2分;

4.对流动党员缺乏管理扣1-2分;

5.未按照规定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有1例扣1分,扣满5分为止;

6.党员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混乱的,扣2-3分。

5


3-2党员教育工作(15分)

3-2-1 建立“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经常性地对全体党员开展教育;坚持组织生活正常化,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并能及时开展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较好。

1.学校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的计划安排、总结材料;

2.“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及学习笔记或访谈党员;

3.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

1.学校党组织党员教育计划和总结不全,扣1-2分;对党员思想状况掌握不够,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扣1-2分;

2.未坚持开展“三会一课”,扣2-3分;

3.没有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出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扣1-5分。

5


3-2-2    认真贯彻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校工作的意见》,把党校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校常务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党校工作的有效管理;党校有一支专兼职相结合、较为稳定的教学和管理干部队伍;培训任务明确,教学工作规范,有计划、有考核、有总结。

1.学校建立学校常务委员会的文件;

2.党校开展党员培训工作的计划安排、总结材料;

3.党校教学和管理干部队伍资料一览表;

4.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对党建工作的计划和总结情况。

1.学校未将党校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计划,扣2分;

2.学校未按要求开展党员培训工作,扣2-3分。

5


3-2-3    充分发挥学院党校教育阵地和电化教育手段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重视党建工作进网络。

1.实地检查党员教育中的设施、课件及网站建设。

1.党校未使用电化教育手段开展教学任务,扣2-3

2.学院无党建工作网络,扣2分。

5


3-3党员服务工作(5)

3-3-l    党组织积极有效地组织党员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党组织为

党员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关心和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1.学校党组织为党员和群众加强联系提供途径的措施;

2.学校党组织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的措施。

1.学校党组织未有效组织党员和群众工作,扣2-3分;

2.学校各级党组织未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扣1-2分。

5


3-4党员发展工作(10分)

3-4-1    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党员发展有年度计划;稳步提高在校大学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积极吸收优秀骨干教师入党;党员发展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建立健全组织制度,有一只专兼职的党委组织员队伍

1.学校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2.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的统计材料;

3.教职工发展党员工作的统计材料;

4.抽查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

1.学校各级党组织无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或内容不全,扣2-3分;

2.发展党员违反相关程序,发现1例扣2分,扣满5分为止。

5


3-4-2    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考核。院系两级党组织对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院党校每期培训不少于32学时。切实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

1.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计划的执行情况;

2.共青团“推优”工作相关材料。

1.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察程序不规范,扣2-3分;

2.共青团未按要求做好“推优”工作,扣2-3分。

5













四、党建工作保障

20

4-l行政支持

(10)

4-1-1    ()事会等决策机构、校行政领导班子支持党建工作,积极配合党建工作的开展;支持教职工按照工会法成立工会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保障教职工以教代会等形式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共青团和学生会的支持和建设。

1.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对党建工作的计划和总结情况;

2.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对教代会、工会建设的计划和总结情况;

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对共青团、学生会建设的计划和总结情况。

1.学校不支持党建工作或支持不够,扣1-2分;

2.学校不支持教代会、工会建设或支持不够,扣1-2分;

3.学校对共青团、学生会工作支持不够,扣1-2分。

5


4-1-2    校级党组织负责人为董()事会等学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学校党组织设置为党委的,必须设置专门的职能工作部门。

1.学校董(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2.校级党组织为党委的,职能工作部门的设置情况。

1.校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是学校决策机构成员,扣3分;

2.校级党组织为党委时,没有设置专门的职能工作部门,扣2-3分。

5


4-2办公条件

(5)

4-2-1    为党组织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

实地考察校级党组织和院系党组织的办公场所。

1.校级党组织没有办公场所,扣2分;

2.校级党组织办公条件简陋,没有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扣2-3分。

5


4-3经费保障

(5)

4-3-1    将党建工作活动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能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对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从事的党务工作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支持党务干部参加理论培训、业务学习等。

1.学校财务年度预算;

2.年度党建工作活动经费总额度;

3.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经费总额度;

4.兼职党务人员相关待遇情况。

1.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中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活动经费没有单独列支,扣2-3分;

2.党建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活动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扣1-2分;

3.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没有落实相关待遇;扣1-2分。


5


五、党建工作创新

10

5-1开展党建创新工作(10)

5-1-1根据民办高校特点和学校实际,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此项目为加分项目,视实际情况,可酌情加1-10分。)

1.根据民办高校特点,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党建工作的创新之处;2.对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探索和研究成果。

此项目为加分项目,视实际情况,可酌情加1-10分。

10



使用说明:

1.基本标准共5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21个测评要点。总分为100分,另有创新工作附加分(10分),附加分可计入总分。

2.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总分大于等于90分,且特色工作附加分大于等于6分)、良好(总分大于等于80分,且特色工作附加分大于等于4分)、合格(总分大于等于70分)、不合格(总分小于70分)四个等级。
    3.需要学校提供的材料均为近两年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