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人员职责
做好监考工作是加强考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对创建优良学风有着重要的意义。监考人员由教务办公室聘请,监考执行主监考负责制(监考表中排第一位的为主监考),监考人员职责如下:
1. 考试前监考人员要在黑板上写明考试规则,考试时间,并清理场地。
2. 监考人员要逐个检查考生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提醒学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3. 主监考于考前20分钟来教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核对份数。所有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4. 考试座位表由监考人员在考前10分钟向学生公布,严禁提前公布座位表。
5. 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必须要求考生将书包、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及非考试用纸等一律放在规定的地方;胶带纸、多功能计算机、随身听不准带入考场;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机,并宣布考试时间,考试纪律和有关考试注意事项。
6. 开考后,考生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者,监考人员不准其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开考后半小时内,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7. 考场内保持肃静,考生不得起立与走动。在考试时间内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擅自离开者不允许再进入考场,按自动交卷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监考人员可同意其离场,并监视其行动。
8. 在考试期间,如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作弊或提供条件给别人作弊,监考人员应当场论定,记录在案,收回考卷,让其退出考场。
9. 监考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密切注意学生的情绪和行为动向,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10. 监考时,监考人员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闲谈及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坐着监考,不回答学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
11. 考试结束前五分钟,请考生不要离开座位,待考试结束清点试卷无误后允许学生离开。
12. 考试时间一结束,应向学生宣布立即停止考试。
13.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立即交教务办公室转交任课老师,以便组织阅卷。
14.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情况登记表并交教务办公室。
15. 监考人员如不能严于律己,不能模范执行监考任务,甚至有暗示学生答题等违纪行为视情节给予取消监考员资格,并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请监考人员将考完的试卷按学号顺序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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