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院办字[2012]1号
关于2012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和三江学院的通知,现将我院2012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安排:
清明节假期: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其中,4月4
日(星期三、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月2日、3日(星期一、二)为公休调休。3月31日、4月1日正常上班,其中,3月31日(星期六)补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程,4月1日(周日)补上4月3日(星期二)的课程。
劳动节假期:4月29日至5月1日,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课,补上4月30日(星期一)的课程。
2、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各部门不得擅自提前放假,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请教务办、学工办加强节前教学秩序巡视工作,对出现的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程表的安排上课,不得串班听课,请任课老师和辅导员严格管理。
4、放假期间,后勤办公室要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以上通知请全院师生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