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有关试题、批改和评分要求的通知
各位任课教师:你们好!
明年5月份教育部将对我院进行本科教学评估,目前我们正在作各项准备工作,近期学校开展了第二轮本科教学自评工作,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教务办对任课教师在本学期期末的工作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1、 16周结束前上交A、B两套试卷,格式及要求已经通知,大体不变,唯一改变的是试卷上不要签上教师的姓名,并按要求填写《试卷审核表》。
2、 考试时间教务办会提前一周公布,请任课教师到校监考,不能来的请事先通知教务办。
3、 经过本轮自评,学校领导对我院近三年的试卷进行了检查,指出了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因此请各任课教师在出卷和改卷中尤其注意:(1)确保试题准确无误,难度适当。(2)试卷批改应严格准确,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批改,严禁随意加分、送分或降分,不要打人情分。(3)阅卷用红色水笔逐题批改,给出“√”、“×”标识;以得分形式给出应得的分数,如“+6”,每大题前将得分写出来,并将得分记录在得分栏中;累加分数必须正确,阅卷人要签名;卷面分数如有改动,须划去原分数,更改后的分数必须写清楚并签名。
4、 一般总评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
上述要求从本学期起开始执行。
谢谢合作!预祝各位老师新年愉快!身体健康!
附:《授课计划》没有交的,请在18周前交来。
教务办
200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