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年度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3     发布人: 刘玲     访问次数: 50

关于开展年度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为学校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提供更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以便学校合理配置资源,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发挥资产最大效益,学校对资产进行定期核查,现将2014年度资产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基准时间、对象、范围

本次资产核查基准日为2014年3月13日(以入账日期为准),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在此之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均属于本次核查范围(详见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低值耐用管理系统”名下的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

二、核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3月13日-4月11日)

1、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登陆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低值耐用管理系统”导出资产明细帐目,进行资产自查,要求对所有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双向核查的方法进行核查,要对照资产明细帐目逐条核对,同时还要以实物反向与资产明细帐目对照,以防遗漏,做到帐物相符。

2、查出的属于内部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由资产管理员登陆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按归口管理权限提交“资产变动”申请;查出的属于跨部门变动的资产,转出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平台按归口管理权限提交“资产变动”申请,同时填写《三江学院资产调拨单》交转出部门、接收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3、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填写核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填写核查盘盈明细表,盘盈、盘亏明细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办公室资产管理科。

(二)核查处理阶段(4月12日-4月30日)

1、归口管理部门对资产平台中提交的“资产变动”进行审核(跨部门变动的资产,须凭签字确认的《三江学院资产调拨单》进行“资产变动”审核)。

2、对于查出的盘盈、盘亏资产,由资产管理员填写相应登记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办公室资产管理科,经校长办公室资产管理科组织相关部门核查确认后报学校审批进行帐务处理。

三、核查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并协调所属部门内部的核查工作,资产管理员具体实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

(二)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细致对待资产核查工作,以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低值耐用管理系统”中的明细账为对照,进行帐物核对,准确掌握现有资产的数量,以及资产的变动、处置等方面的信息,对有帐无物、有物无帐的资产应重点核查。

(三)资产核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希望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核查情况要及时与校长办公室资产管理科沟通,确保核查工作有效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校长办公室

          2014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