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按照《三江学院校控住房使用与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要求,请符合租住条件并且需要继续租住的老师,登陆三江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0A)下载《三江学院校控住房申请表》并填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并盖章后,于2018年8月31日前到行政楼5121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不交申请者,视为自愿放弃续签协议;同意续签的,具体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