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招生就业中心文件
招就字〔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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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三江学院201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辅导员:
根据《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校学字【2015】10号),请各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填报《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报送至校招生就业中心。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学校招生就业中心汇总并审核参选资格。对符合参选资格的集体和个人,由学校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选,提出初步表彰名单,经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学院授予“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对评选出来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授予“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一: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二: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招生就业中心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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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2017年2月24日印发
附件一:
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学院 | | ||
7月1日就业率 (不包含灵活就业率) | | 12月20日就业率 (不包含灵活就业率) | |
困难毕业生 就业率 | | ||
主 要 事 迹
| (字数1500字左右,可附页) (盖章) 年月日 | ||
学校评审小组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备 注 | | ||
附件二:
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 | 所在学院 | |
主 要 事 迹 | (字数1500字左右,可附页) | ||
学院 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学校 评审 小组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备 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