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三江学院201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席与洋发布时间:2017-02-24浏览次数:1232

三江学院招生就业中心文

招就字〔20171

关于评选三江学院201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辅导员

根据《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校学字【2015】10号),请各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填报《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报送至校招生就业中心。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学校招生就业中心汇总并审核参选资格。对符合参选资格的集体和个人,由学校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选,提出初步表彰名单,经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学院授予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对评选出来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授予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一: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二: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招生就业中心

2017年2月24日 

  

  

 

  

  

  

  

三江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2017224日印发


附件一:

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学院

7月1日就业率

(不包含灵活就业率)

12月20日就业率

(不包含灵活就业率)

困难毕业生

就业率

 

(字数1500字左右,可附页)

(盖章)

学校评审小组

审批意见

(盖章)

附件二:

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所在学院

(字数1500字左右,可附页)

学院

推荐

意见

(盖章)

学校

评审

小组

审批

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