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学生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席与洋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348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学生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7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2017届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毕业走上工作岗位,服务社会,现将有关毕业生户口迁移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三江学院毕业生整体工作安排,6月18日—20日学校招生就业中心集中办理首批派遣学生户口迁移证,6月21日各学院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首批派遣学生户口迁移证。

二、具体办理流程

(一)按照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户籍在校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以报到证、毕业证等为依据。

(二)非首批派遣的学生在领取报到证之后,本人凭报到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至铁心桥派出所(铁心桥大街1,铁心桥肯德基店往南100)户政窗口自行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毕业生未及时将户籍迁出,按照户籍法律法规自毕业生报到证开具之日起学校不再出具任何有关户籍证明。

(三)2017年考入外校读研、将户籍迁往就读学校或者迁回原籍。专转本的学生,本人凭毕业证书原件、研究生/专转本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到铁心桥派出所(铁心桥大街1号,铁心桥肯德基店往南100)户政窗口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没有及时迁出,按照户籍法律法规自毕业证开具之日起学校不再出具任何有关户籍证明。

(四)因改派报到证需要更改户口迁移证信息的毕业生,可持变更后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和原户口迁移证原件直接到铁心桥出所办理变更。

)无论学校统一办理、毕业生本人办理还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户口迁出,均需在有效期内户口迁移证开出之日起1个月)凭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取得新的户籍卡,完成从学校迁出到迁入地落户完整的户口迁移过程。放自己手里或留在老师手里,只能是使自己的户籍处于“无户籍”状态。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如因超期,迁入地派出所不予落户时,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直接到铁心桥派出所申请延期。

)未领取户口迁移证、丢失户口迁移证或领取了户口迁移证但没有及时将户口迁移证交给入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会导致毕业生失去户籍,这将给毕业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麻烦,因此请毕业生务必重视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

三、以上各项事务如果学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请一定出具《办理户籍相关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就业指导中心杨老师,办公电话52366051办公地点:体育馆209室。

附件:办理户籍相关证明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三江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