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颁发2008级新生奖学金的决定的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三江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规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高考总成绩分别排在本、专科前10名者可获得5000元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分别排在本、专科第11-50名者可获得2000元奖学金。学工部对照评选条件进行了评审,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授予宗茹等21位本、专科学生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奖金5000元; 授予李少波等81位本、专科学生新生奖学金二等奖,奖金2000元。 希望获奖同学及全体新生刻苦攻读,全面发展,争取更大的荣誉。 特此决定。 附件:2008级新生奖学金名单 三 江 学 院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