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12-14浏览次数:1753

 
艺术学院关于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充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及我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艺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邢小刚
副组长:薛彩云
  员:吴明明  陈清  谢晓峰  赵欣  何健 金杰  骆浩  秦朕
为进一步落实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我院各年级实际,在已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决定成立年级学生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分别如下:
12005级学生资助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吴明明
成员:骆浩  秦朕  高岩  朱宇
 
22006级学生资助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薛彩云
成员:赵欣  何健  金杰  曹元芳  杜娟
 
32007级学生资助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陈清  谢晓峰
成员:陶勇  周浩  秦梦莹  邹剑  王俊  谈越鑫 
蔡一鸣  程锦  徐海源
 
三江大学艺术学院
200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