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学生画廊委员会章程
艺术学院学生画廊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3月,隶属于艺术学院实习画廊,是学生自办的画廊委员会。其宗旨在于促进艺术学院学生学术交流,展示学生学术才艺,更好的吸收作品创作经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丰富学院办展的文化。其职能主要承办各种学生作品展,包括绘画展、设计展、摄影展和动画展等,并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一、 机构设置
艺术学院学生画廊委员会下设三个职能部门:
1、 策展处:负责学生展览的申请工作,安排展览档期,对每一个展览进行策划指导。
2、 画廊管理处:负责画廊及其所属资源的管理工作,对展览的展厅布置进行技术指导。
3、 秘书处:负责委员会内部的文秘工作以及对展览资料的存档。
二、学术交流小组
动画沙龙:针对动画专业的学术交流和实践创作(创作周期初定为一个学期)
绘画沙龙:针对绘画专业的学术交流和实践创作(创作周期初定为两个月)
设计沙龙::针对设计专业的学术交流和实践创作(创作周期初定为一个月)
三、办展方式
1、办展人(或单位)先将办展意愿告知本班委员(或本班宣传委员)。有委员代办展人向委员会策展处申请,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
2、由策展处请专业老师对其作品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由策展处安排档期,并对其展览进行策划指导。
4、办展人在办展前向画管处申请展览所需资源,并由画管处对其进行布展技术指导。
5、展览结束后,办展人将展览所使用的资源归还画管处,并由画管处对其进行验收。
6、秘书处对每次展览的文献资料进行存档,并颁发办展证明。
艺术学院学生画廊委员会
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