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学院
风景园林学院本专科实习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 2008-07-17     发布人:     访问次数: 545

风景园林学院本专科实习管理细则

宗旨

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明确教师和学生在实习环节中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工作目的

实习目的是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操作的技能,获得生产的感性知识,以及学习企业组织管理的知识。

工作流程

实习包括课程教学实习、综合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其工作流程见图1

1  实习工作流程

对各工作环节的要求

1、实习大纲的编制和修订

课程实习、认识实习大纲由相应课程的任课教师编写,并入课程教学大纲之中。

综合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大纲的编制和修订,按照专业(方向)的不同,分别由各系、各课程组完成。

实习大纲要求达到以下标准:实习目标和任务符合培养计划要求。 实习内容、任务、要求明确、具体。

教学大纲制定后,按照规定格式打印,由各系、课程组长签字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交教学办公室。

2、编写实习指导书

实习指导书由相应的教师负责编写。

实习指导书应明确本实习的内容、任务、要求及注意事项。

3、教学任务和相关文件的下达及指导教师的落实

课程教学实习任务、认识实习任务和毕业实习任务由教学办公室随同相关课程任务和毕业设计任务一起下达。

对于生产实习,先由教学公室根据学生数向各课程组下达初步任务,待确定指导教师后,于实习开始前,将分组名单及教师工作手册送达指导教师。同时将相应的名单送学生一份。

一般初级职称教师不得单独指导实习。

4、实习工作动员

各课程组和相关教师应在实习前就实习工作对学生进行动员。

5、实习场地的落实

实习场地由相关的课程组和指导教师负责联系和落实。对于生产实习,允许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在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及时将联系实习回执(见附录一)交到教学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实习。

6、实习费用和相关事宜的落实

实习中如果有费用发生,指导教师或实习负责人可在实习前到教学办公室预借,实习结束后再结算。

如果去外地实习或者费用较高,需提前报教学办公室,经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成行。

如果实习中需要用车,需提前3周将用车计划报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联系落实。

7、实习

学生在实习前必须购买实习指导书,明确实习的目的、内容、任务及要求。

课程教学实习、认识实习、综合实习由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对于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每周去工地应不少于 2 次,每次指导的时间不少于 2 小时。对于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内容及进展,每周至少联络学生一次。

 

8、实习记录

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认真写好实习日记,根据实习内容,用文字、图表等简明地进行记述;对工程参观、工作例会、专题报告、现场教学、施工操作要领、技术调查及实习中的收获与体会等,亦应及时写入实习日记中。

9、考勤

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要做好考勤,对每个学生的纪律情况、实际表现、工作态度等做好记录。

10、提交实习成果

课程教学实习、综合实习、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1份。生产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自己联系实习的,还应有实习单位指导人的评语。

11、实习成绩评定

实习报告要用红笔批阅,给也适当评语,以五分制给出成绩,由教师签名并注明日期。

12、教学归档资料的验收

指导教师在完成上述工作之后,应按照“园林学院本科实习归档资料验收标准”的要求,整理和上交下列教学资料:

实习指导书;实习成绩单;实习报告;实习日记;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还应由实习单位接收函及评语。

教学办公室按照“园林本科实习归档资料验收标准”的要求对教学资料进行验收和保管。

13、实习费用的结算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或实习负责人要及时将实习费用的单据整理,经院长审核签字后,到学校财务处报销,抽取预支费用的借条。

 

 

 

 

 

                                                                       风景园林学院

                                                                                             2008年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