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凤凰杯”首届江苏大中小学学生诗词大赛的通知
各市诗词协会、教育学会: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诞生九十周年,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中华 国粹,巩固扩大中华经典诵读和校园诗教活动成果,引领广大青少年学 生纵情讴歌中国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社会主义好、改 革开放好,进一步推进校园诗教和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道德人文素养,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和共有精神家园,经有关方面研究,举办“凤凰杯”首届江苏省大中小学学生诗词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诗词协会 江苏省教育学会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二、 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方祖岐(南京军区原政委,上将,江苏省诗词协会名誉会长)
顾 浩(江苏省委原副书记,江苏文化促进会主席,省诗词协会名誉会长)
凌启鸿(江苏省政府原副省长,江苏省诗词协会会长)
主 任: 谭 跃(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
葛韶华(江苏省诗词协会常务副会长)
周德藩(江苏省教育学会会长)
副主任: 周道中(江苏省诗词协会副会长)
季世昌(江苏省诗词协会副会长)
委 员:陆志平(江苏省教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咏梅(《江苏教育报》主编)
姚卫伟(《全国优秀作文选》主编)
王海清(江苏省诗词协会秘书长)
三、大赛评委会:
主 任:钟 陵(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江苏省诗词协会副会长,《江海诗词》主编)
副 主 任:徐 红(南京军区装备部原副部长,少将,江苏省诗词协会副会长,《江海诗词》常务副主编)
委 员:(略)
四、参赛对象:江苏省内大中小学在校青少年学生,均可参赛。
五、征稿内容及要求:凡围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歌颂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的光辉历程和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歌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表达对祖国大好河山和富饶家乡的热爱,描绘城乡建设风貌、山水风光、校园生活和社会民俗风情,讴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抒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真挚情感和远大理想志向,反映时代社会生活等重要主题和题材的诗词作品均可参赛。体裁以传统诗词为主,要求主题思想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合乎格律规范,语言清新流畅,富有诗词韵味。篇幅短小精悍的新诗和儿歌也可参赛。每人参赛作品最多不超过三首。16开纸工整书写或A4纸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不署名,另一份写清姓名、性别、年龄、校名、班级、联系地址和邮编电话等。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请他人代作,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奖资格。
六、征稿、组稿办法:全省各市县诗词协会在当地教育局和教育协会支持下,协助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大赛宣传发动工作,集体征稿组稿,集中荐稿,一般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参赛,人数不限,为了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学校可组织当地诗词行家进行赛前辅导培训和适当指导及选拔推荐,有条件的市县可以自行组织评选颁奖,获得市级优秀奖以上和县级等级奖的作品,将直接进入省级终评。对组稿数量多获奖率高的学校和市县诗协等单位,将颁发组织奖。同时欢迎学生个人自动投稿。
七、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大赛评委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方式,根据作品质量进行严格评选,分大学、中学、小学三组分别评奖。每组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100名、组织奖20名。大学组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中学组奖金: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小学组奖金:一等奖4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届时还将在南京举行颁奖大会,邀请获奖代表出席领奖。大赛征稿时间:2011年3月12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以当地邮局收寄邮戳时间为准)。
八、来稿请寄: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2203《江海诗词》编辑部收,邮编:210013,联系人:舒贵生,赵钲,唐海燕。电话(025)83316999、83315924。电子邮箱:.jhsc83316999@sina,com(书面邮件或电子邮件二者选一,不要重复投稿)。
江苏省诗词协会
江苏省教育学会
201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