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06]21号(《关于确定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11-12浏览次数:855

关于确定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的通知
院字[2006]21号
各院(系)、各部门:
    最能反映一所大学的传统和特色的是校训和一脉相承的校风,校训是学校制定的对全校师生具有指导意义的行为准则,是对学校办学传统与办学目标的高度概括。校训对激励全校师生弘扬传统,增强荣誉、责任感,继续奋发向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也总结过去、指导未来。
    我院于2005年11月17日下发了院字 [2005] 80号文件,向全院师生员工征集校训、学风。文件下发后,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提交了不少应征作品和建议方案。此次活动共收到作品58件,经校内外专家组评议,遴选出得票最多的方案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2006年3月14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确定我院办学理念为“以生为本、德育优先、规范管理、以质取胜”,校训为“唯实求真,开拓创新”,校风为“严谨、勤奋、坚毅、自强”。
    希望全院教职员工进一步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持“以生为本、德育优先、规范管理、以质取胜”的办学理念,发扬“唯实求真、开拓创新”的三江精神,弘扬“严谨、勤奋、坚毅、自强”的优良传统,激励全校师生员工增强对学校的荣誉感、使命感和凝聚力,实现三江传人办三江的使命,为把三江学院办成全国一流民办综合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现将收集方案中,对“办学理念、校训、校风”内涵的注解(见附件),发给你们,希望各院系结合迎评创建工作,对教育教学思想观念、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开展讨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其内涵和特征,并形成全体三江人的共识。
    特此通知。
    附件:办学理念、校训、校风初解
 
                       
 
                       三 江 学 院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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