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各科室(教研室)岗位职责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0-12-31浏览次数:4746

一、学生服务科(学生资助办公室)

1、建立和完善我校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以保证贫困学生不因为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

2、建立健全我校贫困生档案库和贫困生信息数据库,确立资助范围,审批、认定资助对象,实施全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

3、负责向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贫困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4、负责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负责为借款学生联系、介绍贷款银行;协助贷款银行审核借款学生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负责了解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组织借款学生办理贷款手续;

5、负责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求,做好全校贫困生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上报和贷后管理工作;并办理助学贷款贴息资金、贷款风险补偿金等业务;

6、负责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及其他贫困生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

7、负责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资助工作;

8、负责开展贫困生勤工助学双选会活动,对贫困生进行岗位推荐;

9、负责开展诚信教育等与贫困生资助相关的教育工作,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10、负责鼓励社会力量对我校贫困生进行资助;

11、负责大学生医保工作的日常事务,制定我校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医保制度的规范、顺利的实施;做好参保大学生门诊包干经费、大学生住院费用零星报销、大病医疗管理、审核与分析工作和日常报销工作;

12、做好的在校大学生医保续保、参保工作,规范大学生参续保工作流程,处理好学籍异动学生的参保、续保、退保、停保;

13、加强大学生医保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医保氛围,设置“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及时公布出医保政策信息动向,规范对医保政策和“三目录”知识的理解和执行;

14、负责维护贫困生的合法权益;

15、负责收发文、档案管理、信息管理、日常财务报销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16、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17、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以及其它相关协调工作;

18、负责各项信息数据的统计、管理和上报工作;

19、负责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20、负责学生事务服务平台整合与运行;

2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教育科(军事理论教研室)

1、完善学生日常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2、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及时开展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

4、组织、实施全校学生“一日常规”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军训工作;

6、负责组织大学生应征入伍及应征士官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大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8、负责组织军事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9、开展双拥工作;

10、负责学校民兵预备役队伍的组织建设;

11、指导学生自律委员会开展工作,发挥学生自律组织作用,加强学生的“三自管理”水平,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12、军事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工作;

13、组织开展各级评优创建、优秀学生评比工作;

14、做好学风建设工作,开展各类学风建设活动;

15、负责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毕业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

16、组织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和年度大学生十大人物评选活动;

17、负责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及受理学生申诉等相关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管理科(劳动教育教研室)

1、负责全校学生德育考核工作;

2、组织开展辅导员沙龙活动;

3、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公寓住宿、调配方案,合理安排,统一协调;

4、负责学生公寓日常学生管理及公寓“五项重点”工作;

5、易班及易班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6、劳动教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工作;

7、完成学校或学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就业指导服务科(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

1、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计划,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毕业生的数据统计、录入、上报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及时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及就业方案;

3、热情接待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来访,宣传、介绍我校综合实力和我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充分发挥窗口和桥梁作用,做好毕业生宣传,收集和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安排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5、组织做好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填写、验印工作;管理、协调、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报到证的签发等毕业生派遣工作;

6、协调做好毕业生的离校工作和毕业生档案的整理、转递工作;

7、组织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

8、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人员培训;

9、做好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0、做好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11、负责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网,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建立用人单位资料库,为毕业生提供信息化服务;

12、组织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创建、巩固就业基地;

13、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工作;

1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心理健康咨询与教育科(健康教育教研室)

1、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心理健康教学与科研工作,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心理师资队伍;

3、对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学院以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实施大学生心理普查、心理调查与心理测量工作,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为学生认识自我,改善自我,发展自我提供服务,也为开展学生工作提供客观资料和依据;

5、开展个体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建立咨询档案,帮助学生减轻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

6、加强对重点学生的关注,对重点学生进行定期回访并适时更新心理档案,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7、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和心理委员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8、通过橱窗、简报等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与理念,引导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

9、开展对外交流,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或业务交流活动;

10、心理健康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工作;

11、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以及相关资料建档工作等其他相关事务。

六、招生科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规定;

2、根据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组织普通类“专转本”、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

4、协助校领导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5、负责招生简章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材料的编制及发放工作,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负责维护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微博、招生微信等信息平台;

6、组织招生宣传队伍,积极落实优质生源基地,并开展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组织生源;

7、负责组织接待有关合作单位、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参观来访和咨询工作;

8、组织实施本校远程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9、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制作及邮寄工作;

10、协同有关处室做好迎新工作;

11、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12、负责招生文件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13、负责新生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分析及材料整理工作;

14、负责年度招生宣传经费的编制及报销工作;

15、负责招生办日常管理工作;

1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