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年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全体辅导员:
为进一步加强、创新新学年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工作,推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本学期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工作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院(系)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学生晨读
晨读:各院(系)组织学生到规定教室(一般是上午第一节课教室,上午第一节没有课自选固定没课教室)进行晨读,晨读时间:每天早晨6:30全校统一放晨曲起床;6:30—7:00整理内务卫生;7点:宿舍管理部门查房;7:00—7:30吃早饭;7:30—8:10晨读,8:10—8:20休息准备上课,2009年9月21日开始晨读。
晨读参加对象:一、二年级全体新生,三年级以上年级学生由各院(系)自行组织安排。
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自行制定晨读实施方案,各院(系)当日值班辅导员必须到场巡查,同时组织本院(系)学生自律组织进行检查及抽查。学工部学生管理科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结果纳入各院(系)年终学生工作(一日常规)量化考核。
二、晚自习
全校学生必须坚持晚自习制度,学生必须到学校指定的教室上晚自习。一年级的出勤必须达到100%;二年级的出勤80%左右,三年级以上班级各院(系)自行组织安排、实施。晚自习期间,辅导员根据学生需要,可合理安排学生到图书馆、计算机房学习查阅资料等。晚自习时间:周日至周四晚上19:00点至21:00点。
具体要求以及考核评比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不符合的以此通知为准)。
三、学生课堂管理
学生要按时准时到指定教室上课,不允许将早点带进教室,不允许穿拖鞋进教学区,不迟到不早退。辅导员要深入课堂听课,深入课堂听课次数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节课,每月至少听8次课。
四、学生公寓日常教育、管理
各院(系)要结合学生公寓总体工作要求及本院(系)的实际情况,动员学生参与、组织好学生公寓的“五进”工作,做好学生公寓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同时在日常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重创建、注重预防,要落实检查,真正做到学生公寓安全、文明、稳定。
各院(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动学生党员、骨干、自律组织作用,配合好公寓管理部门做好学生的日查房工作,防止学生夜不归宿。本学期,学校公寓管理部门将继续组织学生每天进行查房,分为两种:白天的巡查及卫生检查;晚上的夜查房为普查,一旦发现学生夜不归宿,立即反馈院(系)及辅导员,当夜进行查找。实行学生夜不归宿日报制度,当日晚上的夜不归宿次日要上报学工部。
严格执行学校禁烟令,严禁学生在学生公寓吸烟,宿舍管理员和辅导员要以身作则,认真监督、教育;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加强与公寓管理员的联系,做好前期预防工作,对于批评教育不改者,结合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寓管理部门要正常对学生公寓进行“四查四禁”检查工作,要注重日常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宣传,公寓管理部门要以抽查和普查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公寓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每周不少于两次。
学生工作部
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